为加快文旅产业发展,吸引更多优质文旅产业项目落户,上合新区研究制定了《关于促进上合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。政策出台以来,受到广泛的关注,现对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答疑,以便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上合新区文旅产业招商政策,促进合作共赢。
(资料图片)
1.规模文旅企业和项目投资企业,享受哪些政策支持?
答:本地文旅企业在国内新三板上市的,给予最高一次性300万元奖励。首次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或中国旅游集团20强的文化旅游企业,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。对本市及外地企业在胶发起设立独立文旅企业集团且实缴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,按照实缴资本的1%予以补助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龙头型文化旅游产业,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(不含土地、房产购置费用)以上,正常运营满一年的,一次性补助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%,单个项目补助最多不超过500万元。
对新引进的大型综合性文化旅游投资项目和从事大型主题乐园、影视动漫、文化创意、体育赛事的国内外著名文旅企业及其研发基地,给予“一事一议”“一企一策”支持。
2、对于投资建设酒店、民宿有什么政策扶持?
答:对新评定的5星级、4星级、3星级酒店择优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、20万元奖励。对经营时间一年以上、新增经营间数超过120间(含)的酒店投资主体,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,每年奖补不超过5家。依托现有的旧村和民房,办理工商登记,开发经营精品民宿、乡村度假酒店等特色度假旅游产品,年出租客房达到2000间夜以上的,一次性奖励20万元,每年奖补不超过5家。
3、对于文化产品,我们的政策重点扶持哪些领域?
答: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文创产品或非遗项目相关产品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对数字创意、动漫游戏、音乐创作、工艺美术设计、影视文化、网络视听等领域,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原创产业化项目,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推出原创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等门类精品节目,彰显我市历史文化、非遗资源、上合元素的,在国家级赛事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、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,省级一等奖参照国家级二等奖、省级二等奖参照国家级三等奖予以奖励。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、主流网络媒体播放,显著提升我市形象和影响力的,每部给予3至10万元奖励。
原标题:《《关于促进上合新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问答》
X 关闭
Copyright 2015-2022 人人净水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 粤ICP备18023326号-36 联系邮箱:8557298@qq.com